西方教育學家普遍認為,人是可以通過教育而改變的。“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這是不少中國家庭的共識。通過教育改變下一代的命運是大多數農村父母的希望所在。為此,他們不惜花費巨額財產,投入到子女的教育當中去。據調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教育成本僅低于飲食營養(yǎng)費,占子女費用的平均比重為21%。但是自子女讀高中起,教育費用在子女總支出中的比重超過飲食費用,這一比重在高中階段為34%,大學階段則為41%。
然而,現在涌現出來的一些事情,比如高考亂加分、高考移民等,都構成了對于教育公平性即高考公平的重大侵蝕,讓人們在和他人比較時感到一種公平感的確實而導致一種心理上的失衡,這就直接導致了人們對于目前高考現狀的不滿。從群眾要求高考統(tǒng)一命題的顯意,我們可以看到其背后的隱意,就是民眾對高考公平的殷切期盼。但揆諸當下,在我國現階段,僅僅指望高考統(tǒng)一命題,并不能就徹底解決教育公平性問題,其因如下。
首先,在我們關注高考“終點公平”之時不能忽視了“起點公平”,即我國各地區(qū)存在著基礎教育水平的差異。如果無視這種差異的存在,幻想通過高考統(tǒng)一命題來畢其功于一役,明顯違背實際而不盡合理。雖然長遠來看,可能會對各地區(qū)基礎教育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倒逼作用,但其作用有待實踐檢驗。反而可以預見的是,立馬會讓目前基礎教育質量較高的地區(qū),取得更加優(yōu)勢的地位,這對于目前中學教學水平相對較低的省市自治區(qū),尤其是農村地區(qū)、相對貧困地區(qū)而言,將越發(fā)不公平。
其次,教育公平是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不僅包含了公平的三個環(huán)節(jié)即起點、過程和終點公平,并且也必須憑借其它政策制度的相輔相成。如果其他制度不解決存在的問題,單純依靠高考統(tǒng)一命題,這樣的想法是把復雜問題簡單化處理。想想看,即使實現高考統(tǒng)一命題,卻仍然在自主招生上存在貓膩,仍然在加分上存在亂象,仍然存在著泄題舞弊,這樣的高考可以謂之公平嗎?
教育事業(yè)作為一項培養(yǎng)人的工程,實現其公平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如何實現教育公平,則是一項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政府機構以及高等教育部門的不懈努力。由于個體在認識論上存在“去遠”即就近原則,每個人對于和自己最為直接的、發(fā)生在身邊的事情感受最為真切。為實現教育公平,當務之急就是要治理當前高考中出現的各種亂象,這樣的治理,對于維護教育公平所能起到的效果是最為直接、最容易出效果,也是最容易讓廣大老百姓感同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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