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假信息詐騙。
通過手機短信或網絡聊天,向考生、家長發(fā)送“出售高考試題”“花錢可以上重點大學”等虛假信息實施詐騙。
二、“特殊關系”詐騙。
偽造文件、印章,設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謊稱自己是某校招生代理人員,或聲稱自己與高校領導和招辦人員有“特殊關系”,可拿到“內部指標”或“計劃外指標”。
三、偽造證書詐騙。
通過郵局、快遞公司向考生寄送偽造的錄取通知書,讓考生將學雜費打入騙子的銀行賬號。
四、軍校招收地方生詐騙。
詐騙分子謊稱軍校有地方指標,可以成為部隊學員。有的犯罪團伙偽造印章和部隊證件,辦假軍校從中牟利。
五、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詐騙。
詐騙分子向家長“許諾”,只要肯花錢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標,或吹噓自己可以弄到定向招生計劃,由此騙取家長費用。
六、利用網絡詐騙。
詐騙分子在互聯(lián)網上設立虛假招生網站,進行網上招生錄取,聲稱可以代辦入學,讓考生取得正規(guī)學籍、文憑。
警方提示,考生和家長要通過國家正規(guī)途徑參加招生考試,通過正規(guī)途徑查詢學校招生簡章。此外,繳費一定要到財務部門并索取收據(jù),如果遇到招生詐騙,應及時報警并收集好相關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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