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時,賈某已改換身份,與一名小學教師結(jié)婚,并育有一個3歲女兒。
早年被學校勸退 砸死老師潛逃
渠縣人民檢察院提供的卷宗顯示,1994年時,賈某在渠縣中學念高三,因違反校規(guī)被學校勸退,他因此錯過高考,成了一名出租車司機。他將這一切都記在了時任學校政教處主任的楊某頭上。1997年3月5日,此時楊某已是渠縣宣傳部副部長,當天他和同事到渠縣涌興鎮(zhèn)聯(lián)系扶貧工作,賈某偶然看到了他。曾經(jīng)的過節(jié)在賈某心頭浮現(xiàn),隨后行兇。 “案發(fā)時間接近中午,他在渠縣車站的壩子里,用磚頭砸了楊某的右后腦部,隨后逃離。”辦案檢察員譚營輝介紹。。
行兇后,賈某逃離現(xiàn)場,隨后踏上了漫漫逃亡路。
逃亡多年改換身份 娶了一位教師
根據(jù)檢察機關(guān)提供的信息,賈某在逃亡過程中,撿過垃圾,做過建筑工地小工。打工閑暇時,他在街頭看別人擺攤當牙醫(yī),偷師學藝掌握了這門手藝,此后以此維生。2007年,賈某想辦法弄到了一張假身份證,改名為李某。
賈某回到達州源于一個女子張玲(化名)。2008年時,賈某通過QQ認識了達州女孩張玲。賈某告訴張玲,自己是一個孤兒。兩人于2011年結(jié)婚,婚后賈某回到達州,并和當小學教師的張玲育有一個女兒。“他在我眼里,是一個好丈夫,對我的工作也很支持。”張玲說。2014年11月24日,賈某被警察帶走,張玲這才知道,丈夫竟是一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此后,張玲去看守所見過賈某一次,賈某告訴她,自己很后悔,對不起她和孩子,讓她等自己出來。截至發(fā)稿前,成都商報記者從張玲處獲悉,3月23日,賈某的父母首次前去看望了楊某的父母,張玲也打算前往渠縣看望楊某的妻子,希望能達成諒解。楊某的妻子也坦言,張玲也是一個受害者,如今的張玲正如當年的她一樣,獨自帶著一個孩子。她也希望能和張玲見上一面,好好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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