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之去年,對異地高考報名人數(shù)12倍的井噴增長速度,其實大可不必意外。一來,去年是異地高考政策落地的第一年,很多異地務工人員子女因為消息不對稱已經(jīng)早早返回原籍讀書;二來,去年就12個省份放開異地高考,而今年猛增到28個;三來,去年放開異地高考的多是異地高考矛盾不突出、教育資源一般的地區(qū),今年多了北京、上海等異地高考矛盾突出、預計異地考生數(shù)十分龐大的地區(qū)。
不過,即使是放開,北京、上海等地在異地高考的準入門檻上仍然嚴格。以北京為例,北京今年只放開了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yè)學校招生錄取,且需要滿足在京繳納社保滿6年、子女在京連續(xù)就讀高中三年等五項條件。而相比之下,浙江則規(guī)定,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有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xù)學習經(jīng)歷并具有在浙高中學籍,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
或許有人懷疑北京等地推進異地高考的決心和誠意,但其實北京不在去年第一時間出臺異地高考政策,今年能出臺政策,即使有“象征觀賞”成分和嚴苛門檻可能也是頂住了“京籍”本土人士的壓力。究其根源則在于“京籍”人士對我國至今還在使用的分省配額招生制度產(chǎn)生的特權難舍。
客觀來看,雖然高考公平不斷推進,但有著飽受詬病的分省配額招生制度這一計劃經(jīng)濟時代產(chǎn)物的阻礙,使高考公平只限于本省考生間公平,亦或各省份間大學錄取率的相對公平,而沒辦法做到全國考生間的公平。而北京、上海等經(jīng)濟社會發(fā)達的地區(qū),歷來享有有別于一般地區(qū)的重點高校高錄取率的“高考錄取特權”,因而本地人擔心參與可能稀釋掉他們固有的利益。
動了奶酪,當然有理由反對。不過歷來如此就代表這項制度合情合法嗎?高等教育,特別是優(yōu)質高等教育,其公益性不可忽視。其本質是一種公共服務,應該無差別向社會全體開放,而不能成為滋生地區(qū)小圈子利益的平臺。而《憲法》和《教育法》則明確規(guī)定了的對受教育權的平等保護。人們歷來關注高考,其實并不是關注高考本身,而是關注高考后的錄取。如果一意在高考錄取中仍然生拉硬扯進跟成績等明顯跟教育無關的因素,不僅可能犧牲掉不少學子平等教育的機會,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乃至法治的破壞。
當然,從異地高考熱冷程度也可以看出,北京的異地考生難免有加入“小圈子”,共享教育特權的渴望,這也是當下這種畸形錄取制度造成的,但“分一杯羹”的期待不能成為延緩異地高考推進的托辭,因為推進異地高考的宗旨,其實在于服務考生,維護各地考試參與高考選拔的權利,而非增加特權亦或地域間的矛盾。
歸根結底,一碗水要盡可能端平。而當下推進異地高考乃至捍衛(wèi)其背后教育權利的治本之道,就在于逐漸打破地域壁壘,有機會地讓分省招生配額制度退出歷史舞臺,可以代之以各高校直接面向全國考生,嚴格依據(jù)成績錄取考生的新制度。而這,顯然任重而道遠,非一朝一夕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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