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產(chǎn)生與考生意 愿相悖的后果,責任自負。
考試招生信息實行省、市、縣級招辦、報名學校分級管理。根據(j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級招辦和報名學校要明確崗位責任,確保信息管理責任落實、信 息處理及使用規(guī)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儲安全可靠。各市、縣(區(qū))招辦對本地區(qū)考生信息安全負責,對因管理不善導致的信息泄露所產(chǎn)生的遺留問題,由相關招辦 負責處理;產(chǎn)生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