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教考〔2012〕8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陜教考〔2013〕3號)有關規(guī)定,切實保 護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正當權益,嚴查嚴防“高考移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學要加強學籍管理,嚴禁偽造學籍檔案。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 中學學籍管理規(guī)定,嚴格審查考生在陜中學學籍取得方式和注冊手續(xù),堅決杜絕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省籍考生違規(guī)報考。要把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 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籍列入報名資格審查范圍。報名工作開始前,要商請當地公安部門加強考生戶籍審查工作,重點審查持有外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居民身份證的考生, 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要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各種對考生資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類型,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都必須將審查結果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進行公開公 示,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廣泛監(jiān)督。公示內容及時限等,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信息公開公示工作規(guī)定。
?。ǘ┟鞔_崗位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各地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充分發(fā)揮行政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 和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強化對重點環(huán)節(jié)、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jiān)督檢查,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活動以及為偽造中 學學籍檔案等行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高考移民”的違規(guī)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外,還要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管控,進一步細化各環(huán)節(jié)工作。針對日益復雜的考試環(huán)境,各地要認真總結近年來考試組織管理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地實際,進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有的措施涉及報名環(huán)節(jié)必須采集考生相關信息的,一定要早部署、早宣傳。需要提供技術支持的,請及早與省招辦溝通。
?。ㄋ模┳龊觅Y格審查總結工作。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要認真總結報名工作,特別是資格審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為今后進一步做好高考報名工作總結經驗。各市招辦要將考生資格審查情況的書面總結材料于2016年1月底前報送省招辦。
五、加強信息管理,確保報名信息安全
高考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考生網上報名時,各級招辦和報名學校均可以通過考務平臺取得相關考生信息。各級招辦和報名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陜西省招生考 試信息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要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所下載的考生報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別是考生的身份證、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涉及考生隱私的信息不被 泄露。所下載的考生報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試招生工作,不得將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將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機構開展違規(guī)招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 際間交換考生信息,堅決杜絕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進行牟利??忌救藢ψ约旱膱竺畔⒁獓烂鼙9?,如若有意或不慎將信息泄露給無關方,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