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始創(chuàng)于1929年,其前身是華中大學教育學院音樂組。1953年正式命名為華中師范學院音樂系,1986年恢復(fù)重建并開始招生。2000年,音樂系在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的基礎(chǔ)上,新拓展了音樂表演專業(yè)。1997年開始招收音樂碩士碩究生,2001年獲國家音樂學專業(yè)碩士學位授予權(quán)。2004年6月,音樂學院掛牌成立。2006年開始招收留學生,2007年開始掛靠招收博士生,2009年獲國家藝術(shù)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quán)。
2016年計劃招收音樂學(免費師范)25人、音樂學(非免費師范)81人、音樂表演40人、舞蹈學35人。2016年我校音樂、舞蹈專業(yè)不設(shè)專業(yè)???。
音樂表演招收聲樂表演、鋼琴表演和器樂表演,其中器樂表演僅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風琴、大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薩克斯、長號、小號、圓號、大號、西洋打擊樂、二胡、古箏、琵琶、揚琴、竹笛。
一、招生省份及計劃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廣東、河南、山西、河北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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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音樂學(免費師范) |
音樂學(非免費師范) |
音樂表演 |
舞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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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13 |
14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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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3 |
14 |
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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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1 |
12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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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4 |
12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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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0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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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 |
6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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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1 |
6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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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1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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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留 |
0 |
5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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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5 |
81 |
40 |
35 |
音樂學(免費師范):免費師范生可享受國家?guī)煼渡赓M教育政策(免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600元/月);
音樂學(非免費師范)、音樂表演、舞蹈學:學費9000元/年。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考生報名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 符合教育部有關(guān)高考報名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文化考試,且文化達到生源省份音樂、舞蹈專業(yè)文化控制線;(注:我校在江西省以“省屬本科高校音樂、舞蹈專業(yè)文化錄取控制線”為“生源省份音樂、舞蹈專業(yè)文化控制線”。)
2.參加所在省級考試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音樂類專業(yè)或舞蹈學專業(yè)考試,且成績達到省統(tǒng)考本科合格分數(shù)線,取得音樂類專業(yè)或舞蹈學專業(yè)省統(tǒng)考合格證。音樂學(免費師范)和音樂學類專業(yè)測試科目的主項必須為聲樂、器樂、鋼琴中的一項,舞蹈學專業(yè)統(tǒng)考測試主科須為舞蹈。
3. 報考音樂學(免費師范)、音樂學類的學生須具有較好的音樂聽覺,音樂記憶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樂理論,五官端正,身材勻
(文章轉(zhuǎn)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shù)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