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素描紙,限用鉛筆、炭筆表現(xiàn)。
科目二:色彩
1、考試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過表現(xiàn)指定實物(靜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對色彩基礎知識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對色彩的感覺和表達能力。
能力要求:
a.畫面組織能力,包括構圖能力和對形體結構、色彩的表達能力;
b.整體把握色調以及色彩局部與整體關系的能力;
c.對空間層次、質感、量感的表現(xiàn)能力;
d.運用水彩或水粉表現(xiàn)技法的能力。
2、考試內容和方式
a.考試內容:靜物,表現(xiàn)對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屬、玻璃器皿等)與瓜果蔬菜組合或文具的組合為主,同時與襯布搭配;
b. 考試形式:默畫或照片寫生;
c.考試材料:八開水彩紙,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現(xiàn)。
五、合格證發(fā)放
我校在湖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上發(fā)布省外專業(yè)??汲煽儯唇逃坑嘘P規(guī)定劃定專業(yè)合格線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可以自主選擇打印“湖南師范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yè)??己细褡C”,我校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己细窨忌南嚓P數(shù)據(jù)報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招生部門并作為錄取依據(jù)。請合格考生注意跟蹤查看,我校不再寄發(fā)紙質合格證。
六、錄取原則
1、取得我校美術類??紝I(yè)合格證的省外考生可以報考我校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繪畫、工藝美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yè);我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專業(yè)??挤謹?shù)×60%+高考文化分數(shù)×40%),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yè)成績高者優(yōu)先。
2、湖南省的美術類考生參加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我校認可湖南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原則按照湖南省考試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兩個月內組織入學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2、咨詢電話
學校招生辦公室:0731-88872222
美術學院:0731-88631985 (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繪畫)
工程與設計學院:0731-88873053 (工藝美術、服裝與服飾設計)
3、湖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保留對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