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財政廳下發(fā)的粵價[2007]186號、粵價[2013]34號文件執(zhí)行。學費標準: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yè)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其它各專業(yè)學費為每學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費。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六條 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yōu)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yōu)秀學生,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1300元至8000元,獎勵面約30%。
2、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報到入學。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入學后由學校組織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額度為8000元。
4、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學期間因突發(fā)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可申請學校發(fā)放一次性特困補助,家庭經濟重度困難的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zhí)乩钛a助。
6、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7、分期緩繳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8、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楊之光勵志獎學金,鷗洋油畫助學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學術論文獎學金,曹崇恩勵志獎學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勵志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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