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沙 | 2016年2月15-16日 | 2016年2月17-18日 | 湖南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 現場報名 |
| 廣州 |
網上報名: 2016年2月10-20日 現場確認: 2016年2月24-25日 |
2016年2月26-28日 | 廣州市天河區(qū)廣州大道中1268號廣州體育學院綜合訓練樓1樓 |
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 |
(二)報考說明
1.我校在省外(除蘭州外)設置的考點,只接受該省生源地考生報考(蘭州考點允許寧夏考生報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生源所在地考點報名考試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廣州考點的報名考試。廣東省生源考生只能參加我校廣州考點報名考試,不得申請到其他考點報名考試。我校未設置考點的省份(除寧夏外)考生,只能參加我校廣州考點的報名考試。
2.所有考生只能參加一個考點的考試,不得重復報考,否則取消所有考試成績。
3.廣州考點兼考普通話與粵語兩個語種,粵語考生必須是廣東籍生源。
4.如考試時間臨時有所調整,請以報名點的通知為準。謝絕函報。
5.廣州考點網上報名:登錄http://gtzs.gipe.edu.cn/,點擊“藝術類專業(yè)??紙竺到y(tǒng)”進行報名。
6.各考點具體報名與考試時間,請考生隨時留意廣州體育學院本科招生信息網以及體育新聞與傳播系網站(http://sjc.gipe.edu.cn)的說明。
七、專業(yè)考試程序及內容
(一)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本測試為面試,不設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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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筆試)
| 測試項目 | 考查因素 | 所占分值 | 備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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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筆試) |
文藝常識 | 文學藝術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 | 60分 | 考試時間150分鐘 |
| 時事評論 | 觀點表述 | 20分 | ||
| 思維邏輯 | ||||
| 書面表達 | ||||
| 命題寫作 | 創(chuàng)意、思路和書面表達能力 | 20分 | ||
八、錄取辦法
(一)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藝術類報名考試條件,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屬省(市、自治區(qū))劃定的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并取得專業(yè)成績合格證或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且成績合格,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要求根據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在投檔考生中,先錄取參加校考的考生,如果不足額,再錄取參加統(tǒng)考的考生。
(四)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同類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實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