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若省級招辦組織的設計學類聯考證的準考證號為14位號碼,則填此號碼;若不足14位,則在后面加補數字“0”,直至滿足14個位數;若兩證均未下發(fā),則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填寫11111111111111(14個“1”),待后期高考準考證下發(fā)后再進行修改。
注:大部分省份的設計學類聯考證和高考準考證號碼一致,部分省份會有所不同。
15、你校在各省的設計學類招生計劃如何分配?
答:分省招生計劃將依據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成績和合格生源分布比例確定。我校設計學類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發(fā)放數量為招生總計劃的4倍左右,2015年大致為720人左右,根據各省份專業(yè)考試合格人數,再以4:1左右的比例做分省招生計劃。(如某省設計學類專業(yè)考試合格總人數為24,則在這個省的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后為6個左右。)
16、設計學類考生錄取分數如何計算?最終按哪個分數錄取?
答:
(1)在考生政審及體檢合格,專業(yè)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確定的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文化課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專業(yè)課成績各占50%計算出綜合分,不分文理,從高到低,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專業(yè)課成績=素描×40%+速寫×20%+色彩×40%(素描、速寫、色彩滿分均為100分)
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專業(yè)課成績
(2)文化課英語單科成績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對于專業(yè)課成績排名全國前三十名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沒有限制,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美術類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我校即予以錄取。
錄取規(guī)則舉例:
以北京考生為例,若2015年某考生參加我校設計學類專業(yè)課成績素描85分,速寫80,色彩90分(3科均為100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25分(750分制)。
則該考生
專業(yè)課成績=85x40%+80x20%+90x40%=86分
綜合分=(525/750)x100+專業(yè)課成績=156分
若在北京設計學類招生計劃為5人,該考生綜合分在當年報考我校的設計學類學生中排名前5(包含第5),則被我校錄取。
17、報名或現場確認必須考生本人么?可以代報嗎?
答:參加北京考點考試的考生,在現場報到確認時,因需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必須本人到場,不允許代辦;參加其余考點考試的考生,以省教育考試院的通知為準。
18、你校設計學類專業(yè)三試如何組織?
答:我校實行專業(yè)復查制。在新生開學報到前,學校對預錄考生進行專業(yè)三試,并與原考試試卷進行比對,凡有替考等舞弊行為者,取消擬錄取資格;專業(yè)三試合格者,方可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和專業(yè)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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