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條件
具有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所要求的資格;熱愛所學專業(yè),有一定的專業(yè)基礎;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符合以上條件,均可以報名。
三、招生專業(yè)、范圍及人數
五、專業(yè)測試科目
1.音樂學、音樂表演(滿分300分)
(1) 吉林省考生
①聲樂(滿分100分)考生須準備一首歌曲。
②器樂(滿分100分)包括鋼琴、手風琴及各類管弦樂、民族樂器(架子鼓、電子琴等電聲樂器和吉他不作為器樂類測試種類)。鋼琴、手風琴須準備一首練習曲或一首樂曲;管弦樂、民族樂器須準備一首樂曲或一首練習曲。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③視唱練耳(滿分100分,其中視唱40分、練耳60分)視唱抽簽應試,練耳為筆試。
(2) 吉林省外考生(滿分300分)
測試科目分為:聲樂、器樂、舞蹈、視唱,視唱為必考科目,其它分為主項和副項。
主項: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項應試。
副項:主項和必考科目外任選一項應試。
分數:主項、副項、必考科目分值按7:1:2折算,總分滿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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