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以申請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試科目
考生的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fā)江蘇省深化普通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fā)〔2019〕31號)和《關于印發(fā)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1號)規(guī)定:
統(tǒng)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使用全國卷。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使用我省自命題試卷。學生根據高校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分,作為統(tǒng)一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
參加統(tǒng)一高考的學生,可以用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凡意向參加2024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須取得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忌粑慈〉蒙鲜?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應報名參加相應科目考試??忌魧σ讶〉玫暮细裥钥荚嚦煽儾粷M意的,可報名相應科目的考試。
報考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專業(yè)省統(tǒng)考;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如需參加專業(yè)省統(tǒng)考,還須選擇報名參加相應科目專業(yè)考試。
三、報名時間及收費標準
1.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確認的截止日期為11月7日。報名網址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考生報名時須支付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6號)和《省發(fā)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普通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發(fā)改收費函〔2019〕414號)執(zhí)行。報名費為20元/人,考試費為26元/門。
體育、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的報名考試費按原省教育委員會、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高等學校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教財〔2000〕23號、蘇價費〔2000〕97號)執(zhí)行。報名費為20元/人,考試費為60元/門。
四、報名地點
1.我省學籍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遵循“高考與合格性考試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2.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yè)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3.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2024年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附件1-1),由現就讀中學匯總后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完成報名手續(xù)。
4.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以及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凡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身份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xù),填寫《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附件1-2),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借考考生的高考報名、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
五、資格審核
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3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考各類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0〕16號)精神,加強對考生的戶籍、學籍、報名資格、報名材料的審核工作,特別對于持有外?。ㄊ?、區(qū))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或外省學籍的考生要重點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如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將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并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1.報名點須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核對考生二代身份證相關信息。對于使用臨時身份證等手工錄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報名,但須在一定期限內補刷二代身份證,由報名點管理員再次進行審核確認。以軍官證、港澳臺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護照等其他證件報名的考生,須由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再次審核確認身份信息。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須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qū)應屆畢業(yè)生的學籍審核。不具備報名點所在中學學籍的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由指定專人進行資格審核并辦理報名手續(xù)。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的報名資格審核應在網上報名開始前進行。人數較多的報名點如未能在報名前完成資格審核,也可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時同步進行。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名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統(tǒng)一由省教育廳基教部門提供。凡不在名單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資格,須經當地普通高中學籍管理部門認定,并在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tǒng)中取得電子學籍,由省教育廳基教部門匯總提供。
3.所有往屆生、社會考生、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yè)生、隨遷子女考生、在我省定居的外國人、港澳臺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等,在報名開始前,一律先由專人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報名。已被普通高校錄取而未報到或報到后退學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上交有關高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提供退學證明。
4.報名時,考生須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
(1)往屆生、社會考生還須提供畢業(yè)證等有關證件。
(2)非我省學籍的我省戶籍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卡和實際就讀證明等佐證材料。
(3)隨遷子女考生還須提交《2024年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附件1-1)及以下證明材料:
①身份證明??忌救硕矸葑C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②穩(wěn)定住所證明??忌救嘶蚱浔O(jiān)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證(居住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監(jiān)護人就業(yè)證明。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就業(yè)單位或所在社區(qū)(村委會)出具的就業(yè)證明原件。
5.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自行上網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六、報名流程
1.確認考籍
考生憑考籍號參加高考報名,考籍號由報名點按照預定規(guī)則生成。已參加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生沿用原考籍號,由報名點在高考報名時確認考籍??忌鷧⒓託v年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考報名均使用同一個考籍號。各縣(市、區(qū))在本地報名信息全部確認后,生成考生號,供考生在考試、獲取成績、錄取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2.填寫報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報名前,須預先查閱和了解我省高考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認真閱讀填表說明。
3.網上填報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身份證、考籍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填報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并立即網上提交。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4日17時。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警告或提示信息,說明考生填報的欄目信息有誤或有關成績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須按警告或提示的內容仔細檢查所填報欄目并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報名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確認表之前,考生可憑密碼重新上網修改自己所填的報名信息??忌鷦毡睾藴时救俗钚聭艏畔?,并確保與公安戶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戶籍調整,須及時申請修改報名信息。如因填寫錯誤或戶籍信息更新不及時,導致后期不能填報相關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遺留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5.網上支付
考生報名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根據考生實際所報考科目自動生成應繳納報名考試費金額,考生可通過網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額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規(guī)定的報名點簽字確認報考信息。
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的考生,還須單獨支付相應的報名考試費。
6.信息確認
網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報名點統(tǒng)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規(guī)定的報名點仔細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親筆簽字確認。報名信息確認截止時間為11月7日17時。
考生網上報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統(tǒng)才會保留考生的報名信息??忌挥芯W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未經考生本人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報名信息一經打印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報名點進行修改,并須重新打印后進行確認。已經確認的報名信息存入考生電子檔案,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報名點留存,保存期一年。
7.電子照片采集
電子照片將作為考生本人準考證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試期間的人像識別比對及畢業(yè)電子注冊的照片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會影響考生的考試及畢業(y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電子照片須按照證件照標準采集,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規(guī)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如考生在參加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時已經采集過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報名時可不再進行照片采集;如未參加過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與本人差異性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證件照標準要求的,須在高考報名時采集照片。
七、體育類專業(yè)考試的報考辦法
報考體育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填報體育類。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信息確認、繳費時間和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八、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的報考辦法
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分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考試(以下簡稱省統(tǒng)考)、高校自行組織的專業(yè)考試(以下簡稱??迹┮约皯蚯惐究茖I(yè)省際聯考(以下簡稱戲曲類省際聯考)三種形式。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一并填報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相關信息。
1.省統(tǒng)考的報考工作由全省統(tǒng)一組織,與高考報名同步進行。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從2024年起,我省開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和書法等6類省統(tǒng)考,考生可報考上述1類或多類。
報考省統(tǒng)考的考生須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報考類別分別進行省統(tǒng)考專業(yè)考試報考信息確認和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7日17時??忌瓿删W上支付后,須返回系統(tǒng)查詢繳費狀態(tài),當繳費狀態(tài)為“已繳費”時方可打印專業(yè)考試信息確認表。報名結束后,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上網打印專業(yè)考試通知書??忌鷳{相應的專業(yè)考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省統(tǒng)考專業(yè)考試。
2.音樂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個方向。其中音樂表演方向僅設主項(聲樂或器樂),無副項;音樂教育方向設主項(聲樂或器樂)和副項(器樂或聲樂),主項和副項須不同。報名時,考生可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兩個方向。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的考生,其兩個方向的主項須相同,相同考試科目只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報考方向和主項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3.表(導)演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報名時,考生可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兼報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只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報考方向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4.??嫉膱竺麜r間、地點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確定,考生根據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報名手續(xù)。報考有關院校藝術類專業(yè)??嫉目忌?,如其所報考專業(yè)是省統(tǒng)考涵蓋專業(yè),須根據江蘇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參加相關專業(yè)省統(tǒng)考且省統(tǒng)考成績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guī)則參加錄取。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涵蓋專業(yè)范圍按《關于公布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涵蓋專業(yè)范圍的通知》(蘇教考招〔2023〕1號)執(zhí)行。
5.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戲曲類省際聯考由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戲曲類本科專業(yè)招生高校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成績用于戲曲類專業(yè)的招生錄取。戲曲類本科專業(yè)實行省際聯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組織其他考試。
實行省際聯考的高校戲曲類本科專業(yè)包括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每個專業(yè)或劇種(方向)在全國設置一個考點,相關考生均可申請參加考試。高校戲曲類??茖I(yè)不再單獨組織省際聯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選擇對應到戲曲類省際聯考或省統(tǒng)考相應類別,并及時向考生公布。
報考戲曲類省際聯考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選擇“戲曲類省際聯考”,高考報名結束后按照組考高校要求參加報名和考試。
6.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yè),不再組織專業(yè)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專業(yè)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yōu)錄取。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yè),可繼續(xù)組織專業(yè)考試。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yè)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yè)方式進行招生。
九、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辦法和考生享受照顧政策申請辦法
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蘇省2024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辦法》(附件1-4)執(zhí)行??忌暾埾硎苷疹櫿叩?,按照《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申請辦法》(附件1-5)執(zhí)行。
十、其他特殊類型考生報名辦法
報考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等特殊類型以及各類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除須參加高考報名外,還須按照招生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與方式,自行向報考高校辦理報名考試手續(xù),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
1.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等文件要求,從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huán)節(jié)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yǎng)。
2.根據《教育部 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2號)精神,從2024年起,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者方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tǒng)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對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高水平運動隊專業(yè)測試全部納入全國統(tǒng)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高校不再組織相關???。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學生中,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于招生高校相關專業(yè)在我省錄取分數線下20分的學生,可申請就讀相應的普通專業(yè);其余學生限定就讀體育學類專業(yè),原則上不得轉到其他類專業(yè)就讀。
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且近3年在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規(guī)定的全國性比賽中獲得前八名者方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
附件1-1
2024年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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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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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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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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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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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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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所在地 |
縣(市、區(qū)) |
學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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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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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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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學習 經歷 |
起止時間 |
就讀普通高中名稱 |
班主任簽名 |
校長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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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護人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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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就業(y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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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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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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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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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申請 理由 |
申請人(簽名): 監(jiān)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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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學籍審核意見 |
審核人(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
縣(市、區(qū))招 生考試 機構審 核意見 |
審核人(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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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清單: 1.身份證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穩(wěn)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或租賃合同、或考生和其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暫住證(居住證)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監(jiān)護人就業(yè)證明:由監(jiān)護人在我省的就業(yè)單位或所在社區(qū)(村委會)出具的就業(yè)證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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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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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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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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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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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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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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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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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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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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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yè)水平考試考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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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名稱及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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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借考 理由 |
考生(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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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點 審核意見 |
報名點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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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考地 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意見 |
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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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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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辦理借考手續(xù)時,須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報名點審核并簽署具體意見后報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
附件1-3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表
市 縣(市、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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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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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點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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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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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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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班級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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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 族 |
□漢族 □其他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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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型 |
□身份證 □其他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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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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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單選) |
□中共黨員 □中共預備黨員 □共青團員 □群眾 □其他組織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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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中學 (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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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別 (單選) |
□城鎮(zhèn)應屆 □農村應屆 □城鎮(zhèn)往屆 □農村往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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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類別 (單選) |
□高中 □中師 □中專 □職高 □技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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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縣(市、區(qū)) |
市 縣(市、區(qū)) |
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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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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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通知書 郵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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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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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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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從最后學歷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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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內 容 |
職 務 |
證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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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 (含標點限32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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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含標點限5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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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科類 (單選) |
□普通類 □體育類 □藝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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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高考考試科目 |
□語文 □數學 □外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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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語種 (單選) |
□英語 □俄語 □日語 □法語 □德語 □西班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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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考試 科目組 (單選) |
歷史等科目組 |
物理等科目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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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思想政治、地理 □歷史、化學、思想政治 □歷史、化學、地理 □歷史、生物、思想政治 □歷史、生物、地理 □歷史、化學、生物 |
□物理、化學、生物 □物理、化學、思想政治 □物理、化學、地理 □物理、生物、思想政治 □物理、生物、地理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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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體育類考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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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類考試 |
□體育類省統(tǒng)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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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藝術類考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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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考試 |
□音樂類省統(tǒng)考 □舞蹈類省統(tǒng)考 □表(導)演專業(yè)省統(tǒng)考 □播音與主持專業(yè)省統(tǒng)考 □美術與設計類省統(tǒng)考 □書法專業(yè)省統(tǒng)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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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戲曲類省際聯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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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殘疾考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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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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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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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
□視力殘疾 □聽力殘疾 □言語殘疾 □肢體殘疾 □智力殘疾 □精神殘疾 □多重殘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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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見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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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見填表說明。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表》
填表說明
1.考籍號、報名點名稱、學校名稱:由報名點提供〔借考生、往屆生及社會考生的考籍號、報名點名稱、學校名稱由報名地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負責填寫。如果需要填寫班級代碼的,應統(tǒng)一為兩位數字。
2.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必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戶口簿上姓名與身份證上不符的,必須在報名前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相應的更改手續(xù))。年份填寫四位數字,月份和日期不足兩位的,分別在月份和日期前補“0”(如2006年5月6日,應填寫為2006年05月06日)。
3.證件號碼:一般考生填寫18位身份證號碼。其他人員填寫相應證件號碼。
4.畢業(yè)中學: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填寫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學校全稱,往屆生以及中專、職高等畢業(yè)生填寫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名稱。
5.選擇性考試科目組:根據國家和社會的需要,本人的愛好、特長和報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填報。
6.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必須與戶口簿一致,須如實、準確、詳細填寫市、縣(市、區(qū))。因區(qū)劃調整、戶籍地變更等原因導致戶籍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須及時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相應的更改手續(xù),并及時申請修改報名信息。
7.聯系電話:能直接聯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長,包括移動電話和其他電話(錄取期間保持24小時暢通),固定電話須含區(qū)號,如051186652875,最長不得超過16位數字。如填寫學校、單位等無人值守的電話號碼,或因電話關機、停機而使有關部門無法及時聯系考生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8.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郵政編碼、收件人:考生本人能最快、最可靠、最直接收到錄取通知書的郵寄詳細地址(最多不超過40個漢字)及郵政編碼、收件人,以防止通知書遺失、被他人竊取或冒領等情況的發(fā)生。
9.簡歷:考生從最后學歷起填滿兩欄,起止年份必須填寫4位,月份不足兩位的在月份前補“0”(如:2021年09月)。職務一欄必須填寫,如不擔任職務,必須填寫“學生”。
10.獎懲情況:填寫高中階段起所受到的主要獎懲情況(獲獎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該項內容須經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審核。
11.殘疾考生:須填寫殘疾證號、殘疾類別等信息。
報名網址為www.jseea.cn或gk.jseea.cn。 附件1-4
江蘇省2024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辦法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文件精神,招生考試機構將為符合規(guī)定的殘疾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具體要求如下:
1.殘疾考生參加考試,申請合理便利的,須填寫《江蘇省2024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后),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身份證和戶口簿等證明材料的原件,經所在報名點初審,11月10日前交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應結合實際,由市或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地殘聯、衛(wèi)健等相關部門,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日常學習情況、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對于申請藝術類省統(tǒng)考、合格性考試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各地要在11月17日前完成現場確認,并將有關材料報省教育考試院。
3.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意見,形成《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并送達考生,由殘疾考生或法定監(jiān)護人確認、簽收。殘疾考生對告知書內容有異議的,可從收到告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省教育廳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經批準可享受相應合理便利參加考試的考生,相關考點須按《管理規(guī)定》要求提供配套設施或服務。
聽力殘疾考生,經申請批準后可免考外語聽力,其外語科目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聽力考試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外語聽力考試期間,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不得翻看試卷和作答。聽力考試結束后,方可答題。
江蘇省2024年殘疾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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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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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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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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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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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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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
□1-視力殘疾 □2-聽力殘疾 □3-言語殘疾 □4-肢體殘疾 □5-智力殘疾 □6-精神殘疾 □7-多重殘疾 □8-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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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便利考試項目 |
□統(tǒng)一高考 □藝術類省統(tǒng)考 □合格性考試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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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情況詳細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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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的合理便利 |
請在對應方框勾選(可多選) 1. □使用盲文試卷 □使用大字號試卷 □使用普通試卷 2. □免除外語聽力考試 3. □攜帶盲文筆 □攜帶盲文手寫板 □攜帶盲文打字機 □攜帶電子助視器 □攜帶照明臺燈 □攜帶光學放大鏡 □攜帶盲杖 □攜帶盲文作圖工具 □攜帶橡膠墊 4. □佩戴助聽器 □佩戴人工耳蝸 5. □使用輪椅 □攜帶助行器 □攜帶特殊桌椅 6. □延長考試時間 7. □需要引導輔助 8. □需要手語翻譯 9. □優(yōu)先進入考點、考場 10. □其他便利申請: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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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或申請人法定監(jiān)護人簽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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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 審核 意見 |
(中學須結合考生日常學習情況,對考生殘疾情況進行客觀性描述,并對其申請內容進行初審)
班主任簽名: 中學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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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 意見 |
(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結合考生殘疾程度、日常學習等對申請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并給出明確意見) 評估結論: □同意 □不同意 評估意見: 招生考試機構簽名: 衛(wèi)生健康部門簽名: 殘聯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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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招生考試機構 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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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法定監(jiān)護人簽字的請說明情況,并提供監(jiān)護人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聯系方式等。
2.申請人須將此表連同殘疾證、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交報名點初審后交縣(市、
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復印殘疾證、身份
證和戶口簿,將原件退還考生本人。
3.申請人須根據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現場確認。
4.社會人員的中學審核意見欄可由考生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填寫。附件1-5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
申請辦法
一、根據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教考〔2020〕31號)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
符合規(guī)定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英烈和因公傷殘等人員子女的優(yōu)待措施,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三、符合照顧政策的考生須認真填寫《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申請表》(附后),按填表說明規(guī)定的流程完成相應職能部門資格審核,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交高考報名點。申請表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政策,以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24年招生政策為準。
四、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享受照顧政策考生資格省、市、縣(市、區(qū))、校多級公示機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設區(qū)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及考生所在學校均須向社會明確告知公示網站,做到詳實、準確、及時公示,中學還須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給予相應資格。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上公示信息須保留到當年年底。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
申請表
報名點(中學): 市 縣(市、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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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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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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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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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 所在地 |
?。ㄊ?、區(qū)) 市 縣(市、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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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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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p>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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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照顧 類型 |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 □歸僑 □華僑子女 □歸僑子女 □臺灣省籍考生 □臺灣戶籍考生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 □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 □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殘疾人民警察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 其他說明: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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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審核意見: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級主管 部門審核 意見 |
審核意見: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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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意見 |
審核意見: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級主管 部門審核 意見 |
審核意見:
審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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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仔細閱讀填表說明。交表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申請表》填表說明
一、江蘇戶籍考生申請流程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和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省籍考生由統(tǒng)戰(zhàn)部門組織審核;臺灣戶籍考生由臺辦審核。其余申請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由相應職能部門審核。
考生自主完成市、縣級主管部門資格審核后,將本表交高考報名點(中學)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并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原件。
二、非江蘇戶籍考生申請流程
非江蘇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按照戶籍所在省規(guī)定的程序,報相應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本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高考報名點(中學)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并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原件。
三、其他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須向當地僑務部門領取專門表格,經主管部門審核完畢后,連同此表(僅填寫基本信息)一并交高考報名點。
2.符合規(guī)定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英烈和因公傷殘等人員子女的優(yōu)待措施,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3.考生須認真填寫表格中欄目,表格內容填寫不全、審核單位簽章不全或由非規(guī)定單位審核的,一律無效。交表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享受照顧資格須經公示無異議后方為有效。
4.申請表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政策,以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24年招生政策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