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則
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考點管理,提高組考水平,創(chuàng)建陽光和諧平安的考試環(huán)境,對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校考的公正性和信譽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組織領導機構
藝術類專業(yè)??脊ぷ髟诟拭C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甘肅省教育廳的領導下進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蘭州市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我省藝術類考點的管理、協調、監(jiān)督、指導工作。
蘭州市招生辦公室成立甘肅省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脊ぷ黝I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市招辦、各考點主任和考點紀檢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蘭州市招生辦公室招生科,負責具體業(yè)務的管理。
三、考點設置
我省確定的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yè)??伎键c為:蘭州城市學院、蘭州文理學院、蘭州藝術學校和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其中:
蘭州城市學院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yè)的組考工作;
蘭州文理學院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yè)的組考工作;
蘭州藝術學校負責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yè)的組考工作;
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負責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yè)的組考工作。
四、考試時間
我省藝術類專業(yè)??加?016年1月16日開始,并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省外院校組織藝術類專業(yè)??嫉木唧w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五、準考辦法
(一)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和我省實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院校可在我省設點組織??迹?/p>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13所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
2.招生計劃列在我省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有藝術類碩士學位授予點的本科院校本科專業(yè)。
3.招生計劃列在我省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計劃不低于30人,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舞蹈學類各類本科計劃不低于15人。
(二)在我省設點組織??嫉乃囆g類招生專業(yè)按《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三本院校)及高職(???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本(專)科專業(yè)招生使用我省相同或相近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我省也不接收該類院校自行組織??紙笏偷膶I(yè)合格成績。
(四)擬在甘肅設點組織??嫉氖⊥庠盒?,首先向蘭州市招辦提交書面申請函(內容涉及:院校性質、學科設置、是否有藝術類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分配給我省的招生計劃等,并加蓋院校公章);同時,院校??枷嚓P專業(yè)必須為教育部批準招生專業(yè),新增院?;蛐略鰧I(yè)在申請時須提供教育部批復文件或當地省(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申請設點組織??嫉脑盒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