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落實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考生畢業(yè)中學、縣(區(qū))招生辦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堅決落實“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各縣(區(qū))招生辦和中學在報名期間須設(shè)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處理。
附件:1.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2.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
3.2016年非甘肅省戶籍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1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