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考點在專業(yè)考試成績校核無誤后,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管理程序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將成績光盤按考生號順序送市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入學考試處,考生號和考生的專業(yè)成績必須一一對應。2016年12月30日前由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將成績條(成績通知書)或合格證發(fā)放考生本人,考點對考生的專業(yè)成績負責。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http://www.cqksy.cn/site/default.html
【預計12月30日前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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