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后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答卷(卡)在成績處理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各學科在評卷時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這些秘密材料。
3。所有考生在考試前都應按在報名階段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的承諾,主動了解省教育考試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場規(guī)則》,并在考試中嚴格遵守。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須簽訂《誠信施考承諾書》。
4。各 級招考機構和涉及命題、制卷、評卷工作的相關單位須按國家及省的規(guī)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guī)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jiān)督和檢查,建立健全 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fā)生失(泄)密事件,事發(fā)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省教育考試院,并立即采取 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5。全省高考(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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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9:00─11:30 |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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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語 文 |
數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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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外 語 |
(1)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內容);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含聽力考試)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總分750分。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凡擬報考外語院校、系(科)、專業(yè)(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縣(市、區(qū))招考辦組織進行。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qū))招考辦的規(guī)定報名。
(2)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專業(yè),只招收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漢源、寶興五縣的藏族考生,加試藏文;普通高校除招 收彝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專業(yè),只招收涼山、甘孜、攀枝花、樂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試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qū))招考辦組 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6。普通高校招收參加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的藏、彝族考生辦法另文規(guī)定。
7。 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指定軍分區(qū)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含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組 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qū)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以后進行,具 體辦法另文規(guī)定。
8。報考北京電子技術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