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錄取任務,不得跨批次錄取。各批次高等學校錄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提前批本科錄取高等學校、第一批藝術類高等學校:7月7日-7月11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學校錄取時間7月7日-7月9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學校錄取時間7月9日-7月11日;
(2)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試點)本科高等學校:7月11日-7月12日;
(3)“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本科高等學校:7月13日-7月14日;
?。?)第一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7月13日-7月20日;
?。?)第二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7月21日-8月1日;
?。?)3+證書類院校:8月2日-8月5日;
(7)提前批錄取??聘叩葘W校:8月2日-8月5日;
(8)第三批A類錄取??聘叩葘W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8月6日-8月12日;
?。?)第三批B類錄取專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8月13日-8月20日;
以上各批次進、離場時間如有變動,由省招生辦公室另行通知。
18。已被各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到縣(市、區(qū))級招生辦公室領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并在各高等學校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nèi)交給各有關高等學校??h(市、區(qū))級招生辦公室必須按規(guī)定整理、密封好考生的檔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檔案內(nèi)容或收取考生的建檔費。
19。高校要加強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對弄虛作假及違規(guī)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20。各高等學校須在9月20日前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通過廣東省普通高考錄取系統(tǒng)進行退檔注銷,注銷名單加蓋院校公章寄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高等學校必須認真核對注銷的考生名單,誤注銷的考生將不能參加當年的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
八、招生經(jīng)費
1。各級考試機構的招生經(jīng)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yè)費列支。高校的招生經(jīng)費,在本校事業(yè)費列支。
2??忌毨U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
3。對參與監(jiān)考、評卷的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應付給相應的勞動報酬。
九、高考加分和優(yōu)先錄取政策
根據(jù)《教育部 國家民委 公安部 國家體育總局 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調(diào)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6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認真做好高考加分和優(yōu)先錄取工作。
1。烈士子女報考本??聘咝?,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tǒng)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等學校擇優(yōu)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本??聘咝?,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少數(shù)民族聚居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預科班)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單獨劃線;報考其他??聘?/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