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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考試科目與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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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
閩南語 |
只分合格與不合格,考核合格直接參加復(fù)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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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ù)試 |
1.聲樂(南音演唱一首) |
采用綜合評分制,總分滿分300分 |
注:1.考生必須本人直接到考點(diǎn)報(bào)名,不受理函報(bào);2.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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