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計分方式和成績合成公式 考試過程中,視唱按30分記錄成績,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專業(yè)課成績(每科成績折算后小數(shù)部分按四舍五入記分)。
(1)聲樂(美聲、民族、通俗)表演專業(yè):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聲樂(滿分100分)×1.4=聲樂最終成績 聲樂表演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聲樂最終成績
(2)器樂(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鍵盤)表演專業(yè):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器樂(滿分100分)×1.4=器樂最終成績 器樂表演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器樂最終成績
(3)音樂學專業(yè): 基本樂理(滿分100分)×0.3=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30分)×0.5=視唱最終成績 聽音(滿分100分)×0.15=聽音最終成績 聲樂(滿分100分)×0.7=聲樂最終成績 器樂(滿分100分)×0.7=器樂最終成績 音樂學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音最終成績+聲樂最終成績+器樂最終成績
3.考試時間及地點
(1)基本樂理和聽音考試時間:2014年12月13日 08:00—09:30 基本樂理 10:00—10:30 聽 音 考試地點:同美術類考點設置
(2)視唱和專業(yè)課考試時間:2015年1月6日—16日 考試地點: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命題服務中心(哈爾濱商業(yè)大學江北校區(qū)院內(nèi))
(3)參加聲樂和器樂考試的考生自備二首曲目,考試現(xiàn)場抽取一首背譜演唱或演奏。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自備伴奏碟,參加器樂考試的考生自備樂器(鋼琴除外)。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