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須達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相應科類文化課控制線。
2、文化課成績計算辦法
(1)高考綜合改革為“3+3”模式的?。▍^(qū)、市)
考生文化課成績=考生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
?。?)高考綜合改革為“3+1+2”模式的省(區(qū)、市)
① 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以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作為文化課成績;
?、?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應批次歷史類控制分數(shù)線÷相應批次物理類控制分數(shù)線)×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
(3)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文科考生以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作為文化課成績;
?、?理科考生文化課成績=(相應批次文科控制分數(shù)線÷相應批次理科控制分數(shù)線)×文化課投檔成績(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并提供)。
3、總分計算辦法:總分=省級統(tǒng)考(或聯(lián)考)成績+文化課成績。
4、進檔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到低、聲樂和器樂分別單獨排序錄取。如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投檔時,無法區(qū)分聲樂和器樂,則合并聲樂和器樂的招生計劃,按照合并后的招生計劃總數(shù),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總分相同,首先依次比較考生的省級統(tǒng)考(或聯(lián)考)成績、文化課投檔成績確定先后位次,如文化課投檔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shù)學成績確定先后位次。對無法滿足專業(yè)志愿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5、招生計劃區(qū)分文科、理科(或歷史類、物理類)的?。▍^(qū)、市),學校執(zhí)行相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計劃分配原則。
6、錄取時,按照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原則接收考生檔案,進檔后按照學校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7、凡音樂表演專業(yè)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音樂表演專業(y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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