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考音樂類、美術類專業(yè)錄取時,在高考文化成績和省術科統(tǒng)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tǒng)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總分,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總分×40)+(術科統(tǒng)考成績/術科總分×60),其中文化課總分為750分,術科總分為300分,按合成總分由高到低錄取;當合成總分相同時,依據考生術科分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當合成總分相同且術科分也相同時,按照考生的排位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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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音樂類、美術類專業(yè)錄取時,在高考文化成績和省術科統(tǒng)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tǒng)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總分,合成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總分×40)+(術科統(tǒng)考成績/術科總分×60),其中文化課總分為750分,術科總分為300分,按合成總分由高到低錄取;當合成總分相同時,依據考生術科分優(yōu)先的原則錄取;當合成總分相同且術科分也相同時,按照考生的排位先后順序進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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