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資格要求
達到上述分數(shù)線的考生,均有資格參加復試,我院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復試名單及具體安排請考生關注清華美院官網(wǎng)http://www.ad.tsinghua.edu.cn通知。
復試工作辦法
根據(jù)清華大學相關安排及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科目
根據(jù)報考專業(yè)及研究方向的不同,復試科目、時間及分值如下:

注:考試地點為美院教學樓,具體安排見院內(nèi)張貼公告。
二、總成績計算辦法(按滿分100分計)
▲【130500】設計學、【130400】美術學及【135100】藝術(藝術管理專業(yè)除外):
初試總分(滿分500分)÷5×40%+專業(yè)設計或創(chuàng)作(滿分100分)×45%+面試(滿分100分)×15%
▲【130100】藝術學理論及【135100】藝術-藝術管理專業(yè):
初試總分(滿分500分)÷5×60%+專業(yè)論文(滿分100分)×30%+面試(滿分100分)×10%
▲【1305J1】信息藝術設計交叉學科:
初試總分(滿分500分)÷5×70%+面試(滿分100分)×30%
三、 錄取原則
1.各專業(yè)按照報考的研究方向統(tǒng)一進行復試,復試筆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錄取,加權成績有最低錄取線要求。
2.【130500】設計學、【130400】美術學及【135100】藝術(不含非全日制、韓美林教授及科普碩士)專業(yè)按不同研究方向分別在專業(yè)系內(nèi)進行總成績排序,從高至低擇優(yōu)錄取。
3.【130100】藝術學理論單獨排序,按不同研究方向在專業(yè)系內(nèi)進行總成績排序,從高至低擇優(yōu)錄取。
4.【135100】藝術-科普碩士單獨排序,按照總成績從高至低擇優(yōu)錄取。
5.【1305J1】信息藝術設計交叉學科單獨排序,按照總成績從高至低擇優(yōu)錄取。
6.【135100】藝術(韓美林教授)、【135100】藝術(非全日制) 按不同研究方向單獨排序,按照總成績從高至低擇優(yōu)錄取。
7.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考核及體檢結(jié)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四、審查及其他工作說明
1.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時間:3月11日下午13:00-16:30
地點: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A337)
2.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資格審查,未參加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試不允許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交的材料(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
a) 初試準考證;
b) 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c) 畢業(yè)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d) 一張1寸免冠照片(體檢表用);
e)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xiàn)、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
f) 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g) 退役大學生士兵、骨干計劃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應攜帶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繳納100元復試費,由考生通過網(wǎng)上繳費平臺(yz.tsinghua.edu.cn)在復試前完成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jīng)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nèi)調(diào)劑復試不再重復收費。
4.考生筆試紙張(理論專業(yè)除外)、繪畫或設計用具、顏料均需自備,雕塑、陶瓷用泥由我院提供,詳細見附件。
5.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2017年清華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體檢通知》,自行安排時間完成體檢,詳情見http://yz.tsinghua.edu.cn。
6.我院不接收外校調(diào)劑考生。
7.詳情請查閱清華美院官網(wǎng)http://www.ad.tsinghua.edu.cn。如有變動,以我院官網(wǎng)最新通知為準。
預祝大家取得好成績!
(文章轉(zhuǎn)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