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對政治思想品格考核、體檢檢查、專業(yè)??己细?,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者,按專業(yè)和文化考試成績綜合排名(綜合成績="專業(yè)??汲煽?times;70%+文化考試成績×30%),根據考生志愿,擇優(yōu)錄取。對各省專業(yè)??汲煽兦叭呦硎芫C合成績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專業(yè)投檔原則:“先分數,后志愿”,即綜合成績排名靠前的先投檔,投檔順序為專業(yè)志愿填報順序。我校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4個專業(yè),專業(yè)校考時按設計學類報考,不分專業(yè),高考填報志愿時按專業(yè)填報。
2、以上錄取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試政策沖突,以教育部或各省有關文件為準。
3、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注:安徽省考生均參加全省統(tǒng)一考試,錄取原則以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yè)招生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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