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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錄取原則 |
1.專業(yè)成績滿分(100分):鋼琴演奏成績10%+音樂學寫作成績20%+音樂學常識成績20%+音樂理論綜合卷成績20%+視唱成績5%+聽音記譜成績5%。+面試成績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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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專業(yè)
1. 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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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nèi)容 |
省份 |
考試內(nèi)容 |
考試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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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湖南省
山東省 |
一試:1.音樂理論綜合卷(樂理、和聲寫作);2.視唱、聽音記譜;3.歌曲寫作;4.旋律寫作。 二試:1.樂器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練習曲或復調(diào)作品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一首;2.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等唱段演唱 |
音樂理論綜合卷:(1)樂理(60%),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chǔ)》,李重光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1962年版);(2)和聲(40%),四部和聲寫作,參考書目:斯波索賓等著《和聲學教程》1~30章內(nèi)容,人民音樂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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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比例及錄取原則 |
1.專業(yè)成績滿分(100分):音樂理論綜合卷成績30%+視唱成績10%+聽音記譜成績10%+歌曲寫作成績20%+旋律寫作成績20%+樂器演奏成績5%+民歌或戲曲、曲藝演唱成績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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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樂設(shè)計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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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nèi)容 |
省份 |
考試內(nèi)容 |
考試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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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湖南省
山東省 |
一試:1.音樂理論綜合卷(樂理、和聲寫作);2.視唱、聽音記譜;3.歌曲旋律寫作。 二試:綜合能力測試 1.樂器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練習曲或復調(diào)作品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一首 2. |
(文章轉(zhuǎn)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shù)高考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