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綜合分的計算辦法如下: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5%+考生省級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2.5×55%。
3、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考成績(總分加固定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考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shù)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數(shù)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wǎng))

2、綜合分的計算辦法如下: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5%+考生省級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2.5×55%。
3、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考成績(總分加固定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考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shù)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數(shù)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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