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美術類考生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坪细褡C的,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線分數的,根據進檔考生專業(yè)志愿按專業(yè)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4.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5.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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