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及《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3號)、《市招委關于天津市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津招委高發(fā)〔2021〕14號)等,現就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規(guī)定如下。
一、報名條件
1.下列人員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具有我市常住戶籍的考生,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戶籍,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二、高三年級2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谕鶎卯厴I(yè)生,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證書。對于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往屆畢業(yè)生,須滿足高中階段畢業(yè)2年及以上。
?、鄹咧须A段同等學力考生,須參加我市統(tǒng)一組織的9門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且各科成績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學校畢業(yè)證書。對于持外省初中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同等學力考生,須滿足初中畢業(yè)5年及以上。
(2)具有我市常住戶籍和普通高中學籍,符合經教育部批準的高校少年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數學英才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報考資格的非應屆畢業(yè)的高中在校生,可憑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忌母呖汲煽冎荒茏鳛閳罂几咝I倌臧嗷驍祵W英才班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錄取的依據。
?。?)符合《關于藍印戶口學生在我市入學就讀及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號)規(guī)定的考生。
(4)在津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讀的畢業(yè)生,可以在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參加高考錄取。
?。?)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考生。
2.下列人員不得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yè)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6)我市中等職業(yè)學校根據《關于轉發(fā)<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職〔2006〕22號)招收的外省市學生。
(7)其他不符合國家及我市規(guī)定的人員。
報考普通高等藝術(體育)院校(專業(yè))的考生和港澳臺籍考生,報名條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現役軍人報考高校,按中央軍委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二、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按照網上錄入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程序進行??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報名并現場確認,逾期不再辦理。
1.第一階段:網上錄入報名信息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間,登錄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要求和提示,錄入報名信息。
?。?)考生須根據自身情況,在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個科類中任選一類作為本人的報考科類;在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中任選一種作為本人的外語語種??忌毚_保各項信息的完整、真實、準確,并將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
提交報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網上支付”繳納高考考試費??忌W上繳費成功后,方可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否則報名無效。現場確認期間,各報考單位一律不接收現場補繳費。因本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已進行網上支付的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2.第二階段: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已履行網上報名手續(xù)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1日
至11月15日期間,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籍和學歷的證
件及證明等,到規(guī)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我市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確認報名信息。我市普通中專、職業(yè)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在其學籍所在區(qū)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學校注冊地與辦學地不一致的,在實際辦學地所在區(qū)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往屆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考生等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區(qū)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考生須交驗相關證件證明,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并按要求認真核對本人報名信息,無誤后在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各接收報名的單位按統(tǒng)一的考生號編制辦法賦予考生14位考生號,并進行電子攝像,考生電子照片以考生號命名,未進行電子攝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參加高考。市高招辦根據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制成“202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憑準考證等證件參加普通高考。
(3)報名單位須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我市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學做出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其他報名考生由其所在學?;騿挝唬o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對其政治態(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由報名單位錄入報名系統(tǒng)。各鑒定單位要對鑒定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被推薦的免試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單招考生,殘障單招考生,職教師資單招考生,消防員單招考生也須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程序與普通考生相同。
三、相關要求
1.各報名單位要嚴格做好資格審查
各報名單位要確??忌矸菪畔⒄鎸崪蚀_。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儀,并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和高中階段照片的“三比對”;高中階段往屆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等其他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報名單位須通過人臉識別、指紋采集等進行身份比對,確保報名人員為考生本人。
各報名單位須按規(guī)定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要將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遴選熟悉業(yè)務、秉公辦事的人員專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認真落實“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逐一審查每位考生的資格,逐項審查考生的相關證件、證明等材料,履行簽字手續(xù),并在考生高考報名信息確認表上加蓋公章,對審查結果負責。所有審查材料要復印或拍照,永久留存?zhèn)洳椤?/p>
2.各相關單位認真做好資格復查
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相關單位的學籍管理部門等,須對考生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進行逐人復查。各區(qū)考試機構須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資格復查人員必須逐項復查考生的報名條件,對于戶籍、學籍、實際就讀、證件證明材料存在疑義的考生,要協調本區(qū)公安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及時核實確認。復查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xù),并對復查結果負責。所有復查材料要復印或拍照,永久留存?zhèn)洳椤?/p>
3.報名考生要按規(guī)定接受資格審查
所有報名考生必須接受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不接受資格審查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一律不得在津參加普通高考??忌救隧殞μ顖蠛痛_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忌诂F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內容、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忌诟呖紙竺畔⒋_認表上簽字確認,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入考生檔案,一份在區(qū)考試機構永久留存?zhèn)洳椤?/p>
4.各相關單位及考生要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
各報名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我市及本區(qū)規(guī)定,提前通知考生現場確認時的具體防疫要求,并設置專人查驗“天津健康碼”“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督促考生掃描“場所碼”,進行體溫測量??忌毤皶r關注報名單位的有關通知,提前了解現場確認時的防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主動配合報名單位查驗相關防疫信息??忌跋嚓P工作人員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前7天內做到非必要不離津,做好必要的個人衛(wèi)生和安全防護。
附件:天津市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高考報名管理,規(guī)范我市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程序,制定本規(guī)定。
一、審查主體
高中階段應屆畢業(yè)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學籍所在學校負責,學校主要負責人是本??忌Y格審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高中階段學校往屆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考生等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區(qū)指定的報名單位負責,報名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資格審查的第一責任人。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相關單位的學籍管理部門負責對考生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進行復查,相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籍復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區(qū)考試機構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復查,區(qū)考試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區(qū)考生資格復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審查辦法
1.各報名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對于高中階段應屆畢業(yè)生,學籍所在學校須審查其戶口簿、身份證、初升高錄取名冊或高中階段轉學記錄,以及高中階段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考生的戶籍和學籍取得時間須符合我市相關規(guī)定;須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和高中階段學籍照片“三比對”,身份信息要真實一致。
?。?)對于高中階段往屆畢業(yè)生,報名單位須審查其戶口簿、身份證和高中階段畢業(yè)證書,畢業(yè)年限須符合我市相關規(guī)定;須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高中畢業(yè)證照片的“三比對”,身份信息要真實一致。
?。?)對于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報名單位須審查其戶口簿、身份證,我市統(tǒng)一組織的9門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初中畢業(yè)年限須符合我市相關規(guī)定;須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照片的“三比對”,身份信息要真實一致。
(4)對于持藍印戶口考生,報名單位須審查其藍印戶口簿、身份證和普通高中學籍或畢業(yè)證書,藍印戶口的審批時間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并持有“城市建設增容費”票據,須符合我市學籍和實際就讀相關規(guī)定;須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和普通高中學籍照片的“三比對”,身份信息要真實一致。
報名單位對各類考生資格審查無誤后,須進行登記造冊,經審核人員、報名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由所在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單位和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查。
2.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等部門進行報考資格復查
?。?)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相關單位的學籍管理部門,須對高中階段應屆畢業(yè)生的學籍情況及實際就讀情況再次進行核查確認,嚴禁“空掛學籍”或“人籍分離”考生報考;各區(qū)學籍管理部門須將高中階段往屆畢業(yè)生及同等學力考生信息,與全國學籍庫進行比對,復核考生畢業(yè)證信息,確??忌厴I(yè)證書真實準確,嚴禁具有高中階段學籍的考生以往屆生或同等學力考生身份報名。
(2)各區(qū)考試機構須逐人逐項復查各類考生的資格條件,對于戶籍、學籍、實際就讀、證件證明材料存在疑義的考生,要協調區(qū)公安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及時核實確認。對于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一律不得予以報名。
復核經辦人員及復核機構主要負責人要進行簽字確認,并永久留存?zhèn)洳椤?/p>
3.各部門進行聯合復審
在各報名單位、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區(qū)考試機構及相關單位
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和復查的基礎上,市高招辦將聯合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公安部門等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的學籍、戶籍情況進行復審,并將所有報名數據上報至教育部,進行跨省重復報名和違規(guī)情況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考生,堅決予以清退。
各類型考生具體審查事項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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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對象 |
審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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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
應屆畢業(yè)生 |
戶口簿(須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戶籍)、身份證、我市高中階段應屆學籍(須滿足高二、高三年級2年學籍)、初升高錄取名冊或高中階段轉學記錄、實際就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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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畢業(yè)生 |
戶口簿、身份證、高中階段畢業(yè)證(外省證書須為2021年及以前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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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生 |
戶口簿、身份證、初中畢業(yè)證書(我市證書須為2020年及以前取得,外省證書須為2018年及以前取得)、9門我市統(tǒng)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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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高校少年班考生 |
戶口簿、身份證、我市普通高中學籍、高校向所在中學發(fā)送的函件、高校提供的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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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印 |
應屆畢業(yè)生 |
藍印戶口簿(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身份證、我市普通高中學籍(2020年取得)、初升高錄取名冊、實際就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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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畢業(yè)生 |
藍印戶口簿(2019年10月1日前取得)、身份證、我市普通高中畢業(yè)證、上一年度在津參加高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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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西藏、新疆高中班畢業(yè)生 |
身份證、我市普通高中應屆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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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定居的外籍或港澳臺籍考生 |
我市公安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我市高中階段應屆學籍或高中階段畢業(yè)證書等實際就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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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紀律要求及違規(guī)處理
1.紀律要求
?。?)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學籍管理和學籍復查,嚴禁非正常學籍遷移,嚴禁空掛學籍,嚴禁人籍分離,嚴禁為不符合學籍和實際就讀條件的考生辦理報名資格復查通過手續(xù)。
(2)各高中階段學校要規(guī)范辦學行為,不得招收借讀生、插班生、旁聽生,不得違規(guī)自行接收非本校學籍的考生報名,不得將非本校學籍的考生宣傳為本校生源,不得為非本校學籍的考生出具任何與高考升學有關的推薦證明材料。
?。?)各區(qū)考試機構和報名單位要嚴格資格審核,做好政策咨詢和工作培訓,不得隨意放寬報名條件,不得隨意簡化工作程序;對于戶籍、學籍、證件證明等有疑義的考生,要主動協調本區(qū)公安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等,及時進行核實確認。
(4)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各區(qū)均須面向社會公布高考報名咨詢服務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對普通高考報名中違法違紀行為的監(jiān)督,對于違法違紀行為,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2.違規(guī)處理
(1)對于空掛學籍、在學不在籍等違規(guī)考生,堅決予以清退。對于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考的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報名資格,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yè)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考的處理。
(2)對于通過非正常戶口遷移,提供假身份證、假學籍、假照片等虛假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證書等虛假材料獲取高考資格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對于在資格審查中失職瀆職的單位或個人,以及為考生出具虛假材料或指使、協助、伙同考生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依照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