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yè)加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招生辦、西藏民族大學招生辦、西格辦招生辦、各相關藝術類招生院校: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q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yè)加試(以下簡稱“藝術加試”)工作,規(guī)范藝術加試環(huán)節(jié)和流程,確保藝術加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我區(qū)2017年藝術加試繼續(xù)實行美術與設計學、音樂學和舞蹈學三個類別的統(tǒng)考,由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管理?,F(xiàn)將藝術加試有關事宜通知下:
一、 報名
(一)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報名條件參照《2016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guī)定》,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藝術加試報名。我區(qū)設拉薩、昌都、山南、日喀則、那曲、阿里、林芝、西格辦和西藏民族大學9個報考點。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
考生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xù)(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市地招生辦;在校生在就讀學校),逾期不再補報。屆時,須向報名點交驗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卡)的原件及復印件 (復印件留存報考點備查),領取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戶籍審查登記表和各類照顧加分登記表。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www.xzzsks.com.cn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注意事項見附件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到報名點現(xiàn)場確認報名信息,領取《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點蓋章有效)。
參加本次藝術加試報名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類考生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二)準考證領取
我區(qū)藝術加試設拉薩和昌都兩個考區(qū),考生自主選擇考區(qū)。憑有效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地點:拉薩考區(qū)為西藏大學藝術學院(納金校區(qū)),昌都考區(qū)為昌都市教育(體育)局招生辦??忌鷾士甲C領取時間: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三)參加區(qū)外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的考生憑登記表參加招生院校藝術加試,相關事宜以院校招生簡章為準。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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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區(qū) |
類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安排 |
考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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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2016年12月25日 |
素描(09:30-12:30) |
西藏大學藝術學院(納金校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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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寫(13:00-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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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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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類 |
初試: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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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12月27日-28日 |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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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類 |
初試: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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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12月27日-28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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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12月30日 |
素描(09:30-12:30) |
昌都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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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寫(13:00-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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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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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類 |
初試:12月30日-31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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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2017年1月1日 |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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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類 |
初試:12月30日-31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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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2017年1月1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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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考生持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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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試內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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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科目 |
分值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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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與設計學類 |
素描 |
100 |
統(tǒng)考本科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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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寫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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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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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類 |
初試 |
基本條件測試 |
合格、不合格 |
1)音樂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yè)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作為考生藝術加試最終成績(總分200分)。 2)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考試大綱見附件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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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感測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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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演唱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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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
基本樂理 |
50(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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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練耳 |
50(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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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演唱 |
50(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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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50(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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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類 |
初試 |
面試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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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測試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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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
藝術素養(yǎng)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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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能力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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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2)音樂學類: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3)舞蹈學類: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xiàn)代舞鞋。
(4)考生在報考時只能選擇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中的一類報考,不能跨類混報。
四、志愿填報及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藝術院校。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yè)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參加我區(qū)藝術加試的考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我區(qū)對外公布的提前藝術類批次招生計劃),由我區(qū)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按專業(yè)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藝術類本、專批次外的非藝術類專業(yè)。
(二)未參加我區(qū)統(tǒng)考藝術加試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藝術類招生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yè))志愿。
五、在藏進行藝術類專業(yè)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qū)外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院校必須于2016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4),接受區(qū)考試院的指導和監(jiān)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qū)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加試費用。
(二)區(qū)外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大學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簡章內容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yè)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yè)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錄取規(guī)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六、成績公布、復查及證書發(fā)放
(一)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藝術加試成績將于2017年1月中下旬在網站開通考生成績查詢功能(查詢網址http://www.xzzsks.com.cn)。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自成績公布7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向報考點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附件5),逾期不予辦理。招生辦受理考生申請后,要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呈報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要求和考生申請,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將重新復核考生成績,并如實出具成績復查證明(附件6)。
(二)我區(qū)美術與設計學類統(tǒng)考合格證由各市地招生辦負責打印蓋章并發(fā)放給考生。如有需要,考生可持專業(yè)加試準考證及本人身份原件到報考點招生辦領取專業(yè)加試合格證、成績單。
七、違規(guī)違紀處理
我區(qū)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各考區(qū)要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考場管理,嚴密組織考試,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教師的選拔和培訓,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對報名、考試、評卷、登分工作,嚴查各類違紀舞弊行為。各中學要教育考生遵守報名、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公平競爭。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查處,對出現(xiàn)泄漏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等違反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八、保障措施
(一)自治區(qū)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0891-6322440(兼?zhèn)髡?,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二)舉報電話:0891-6599819、0891-6335325(兼?zhèn)髡?。
九、其他
(一)請各地盡快將通知轉發(fā)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二)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均須參加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文化課考試)。
(三)按照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
(四)收費標準:按藏發(fā)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需繳納專業(yè)加試費100元/人;參加音樂學類或舞蹈學類考生需繳納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1.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2.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音樂學類)專業(yè)考試大綱
3.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舞蹈學類)專業(yè)考試大綱
4.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qū)外院校在藏專業(yè)加試申請表
5.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藝術加試統(tǒng)考成績復查申請
6.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藝術加試統(tǒng)考成績復查證明
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使用由報考點領取的本人高考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www.xzzsks.com.cn進行網上報名,使用“系統(tǒng)設置->修改個人信息”功能修改個人密碼,并妥善保管密碼以防他人篡改報名信息。
2.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編輯報名信息”功能填報信息。
3.通過報考專項申請,在網上辦理照顧加分、特殊專業(yè)加試政審申請。
4.填寫完畢,確認信息無誤后點擊上報信息完成網報。報名結束,考生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提出任何申請。
5.在編輯信息時,除考生評語不得多于100個漢字外,其他各類型的編輯信息均不得多于32個漢字,除數(shù)字使用半角字符外,其他字符均使用全角字符,否則無法正常編輯、保存。
6.如需考藏語文、漢語科目,試卷項目選擇“民族試卷”。
7.信息表中的聯(lián)系電話必須為11或12位數(shù)字;生日、簡歷一、簡歷二中的起始日期,父(母)親進藏、離藏日期必須為8位數(shù)字,其中年4位,月2位,日2位;郵政編碼為6位數(shù)字;證件如為身份證(包括戶主身份證號、父(母)親身證件號碼等),必須為15或18位,只有18位時最后一位可以為X,其他情況必須為數(shù)字,軍官證、士兵證只保留其中數(shù)字。
8.表中所涉及姓名(如證明人、戶主姓名等)、職務必須為小于等于4位的漢字,不能含空格、字母、數(shù)字、標點或控制符。
9.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長、獎懲、工作或學習單位)不能全部為數(shù)字、字母。
10.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離藏日期填寫“20170315”。
附件2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yè)考試大綱
一、初試(200分)
(一)基本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體條件、手指條件);
2.要求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二)樂感測試(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節(jié)奏模打50分。
(三)聲樂演唱(100分)
二、復試(200分)
(一)基本樂理(筆試:50分)
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二)視唱練耳(面試:50分)
單音、雙音、旋律模唱。
(三)聲樂演唱(面試: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表演(面試:50分)
自選舞蹈,類別不限。(有器樂演奏等特長生可在此展示。)
附件3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yè)考試大綱
一、初試(200分)
(一)面試(60分)
1.身高測量(合格、不合格)
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2.目測外形(50分)
查看身體有無缺陷,身體有缺陷者定為不合格;對身體基礎條件,外觀氣質形象進行評分。
3.語言表達(10分)
考生自我介紹,時間要求三分鐘內,考查考生語言表達能力。
(二)基本條件測試(140分)
1. 柔韌測試(70分);
2. 彈跳測試(50分);
3. 旋轉測試(20分)。
二、復試(200分)
(一)藝術素養(yǎng)(110分)
1. 歌曲演唱(曲目自定,30分);
2. 舞蹈動作模仿(教師示范,學生現(xiàn)場模仿,30分);
3. 即興表演(現(xiàn)場抽取音樂即興表演,50分)。
(二)專業(yè)能力(90分)
1.技巧組合展示(可自備音樂,30分);
2.藝術表現(xiàn)力(自備3分鐘以內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伴奏帶,要求音樂為CD格式,60分)。
附件4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區(qū)外院校在藏專業(yè)加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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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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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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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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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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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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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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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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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試專業(yè)和收費標準 |
加試專業(yè) |
加試費用 |
被錄取后每年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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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意見: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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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藝術加試統(tǒng)考成績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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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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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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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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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類別 |
美術與設計學類□ 音樂學類□ 舞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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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原因 |
申請人簽(章): 受理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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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17年西藏自治區(qū)藝術加試統(tǒng)考成績復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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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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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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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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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類別 |
美術與設計學類□ 音樂學類□ 舞蹈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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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結果 |
專家組簽(章): 監(jiān)督組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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