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
(三)區(qū)外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院校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簡章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yè)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yè)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原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四、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安排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qū):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qū));
昌都考區(qū):昌都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2.加試科目:素描、速寫、色彩三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素描為靜物素描。
3.加試時間
拉薩考區(qū)(2015年12月26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昌都考區(qū)(2015年12月27日)
素描:9:30---12:30
速寫:13:00---13:30
色彩:15:00---18:00
4.收費標準:按藏發(fā)改價格[2015]890號文件規(guī)定,需繳納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yè)加試費100元/人。
5.參加考試時,考生應自備2B、3B繪畫鉛筆(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
注:【音樂學類專業(yè)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1】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qū):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qū));
昌都考區(qū):昌都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2.加試科目:音樂學類分為4個方向科目,分別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所有音樂學類專業(yè)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yōu)樽罱K成績,總分200分。
(1)初試科目
①音樂學:基本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谝魳繁硌?聲樂方向):形象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聲樂作品演唱(100分)。
?、垡魳繁硌?器樂):形象條件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器樂作品演奏(100分)。
?、茏髑c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音樂創(chuàng)作(筆試,100分)。
(2)復試科目
?、僖魳穼W: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聲樂演唱(面試,50分)、舞蹈表演(面試,50分)。
?、谝魳繁硌?聲樂方向):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聲樂演唱(100分)。
?、垡魳繁硌?器樂):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器樂演奏(100分)。
?、茏髑c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基礎和聲(筆試,100分)、視唱練耳(面試,50分)、音樂創(chuàng)作(筆試,50分)。
3.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qū):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區(qū):2015年12月25日
(2)復試
拉薩考區(qū):2015年12月29日
昌都考區(qū):2015年12月26日
4.收費標準:按藏發(fā)改價格[2015]890號文件規(guī)定,需繳納音樂學類專業(yè)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參加考試時,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三)舞蹈學類
注:【舞蹈學類專業(yè)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2】
1.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qū):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qū));
昌都考區(qū):昌都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