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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2日 |
編導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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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 |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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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0日 |
表演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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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6、27日 |
音樂學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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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8日(9:00-15:00) |
已在網(wǎng)上報名參加全市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應持經(jīng)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后取得的14位報名號、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藝體加試全市統(tǒng)考現(xiàn)場確認憑證,以及2張本人1寸照片(備用),到上海體育學院辦理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報名信息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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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5日 |
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 |
2.其他
(1)根據(jù)市教委文件規(guī)定,本市高考外語口試不單獨進行。高考錄取過程中,凡對外語口試有要求的學校與專業(yè),均使用當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等第。凡參加2016年外語口試的社會考生(無上海市應屆高中學籍考生)須在高考網(wǎng)上報名的同時報名參加外語口試(免收外語口試費)。英語口試考試時間為2015年12月19日,其他語種是12月20日。高考外語口試語種必須與高考應試語種一致。
(2)符合《上海市居住證》相關報考條件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身份證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進行校驗。資格審核單位除了要通過查驗戶口本核實其關系,還要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查驗相關信息。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人員子女報名的考生,須根據(jù)市教委提供的相關名單進行審核,確認時須交驗護照和居住證、子女護照和隨員證。相關證件須留復印件備查。
(3)“父母雙方或一方現(xiàn)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和“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nèi)、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 的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后被本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后的應屆或2015年列入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yè)生”,相關中學或區(qū)(縣)考試招生機構(gòu),須嚴格審核相關材料。相關證件須留復印件備查。
其中“父母雙方或一方現(xiàn)屬上海市常住戶籍”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wǎng)”查詢相關信息)、父母雙方或一方的本市戶口簿(須有電腦打印的配偶姓名)、父母雙方的身份證、結(jié)婚證和監(jiān)護人關系材料。
其中“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nèi)、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的證明和監(jiān)護人關系材料。
列入2015年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生,須經(jīng)區(qū)(縣)考試招生機構(gòu)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