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只能作為報考學校少年班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七)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須具備基本報名資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八)現役軍人子女以及特殊情況的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戶籍、學籍未達到規(guī)定時限要求的),須經市招考辦審核,市招考委主要領導審定,報省招考辦備案。
(九)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報考內地普通高校,須到教育部聯合招收港澳臺學生辦公室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參加教育部單獨組織的聯合招生考試,不必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基本流程為:考生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現場資格審查和身份驗證信息采集→網上繳費→各地招考辦對考生報名進行最終確認(編排考生號)。
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按要求輸入,考生評語信息由報名點負責核準并輸入;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身份驗證信息采集,交驗各種證件,采集照片(面頰特征)及指紋特征信息,核驗本人報名信息;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各地招考辦根據考生填報信息、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等情況對考生報名進行最終確認(編排考生號),經最終確認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報名信息以各地招考辦最終確認為準。
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學負責,其他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學校或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負責。
報考藝術類的考生網上繳納專業(yè)統(tǒng)考費用。報考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考生按專業(yè)繳納考試費,報考音樂舞蹈類的考生按“專門化”繳納考試費。
體育類考生報名時須填報本人參加體育專業(yè)的專項考試項目。專項確定后不得改動。
藝術類考生可在專業(y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兼報各藝術類專業(yè)。
報名工作完成后,縣(市、區(qū))招考辦使用網上報名系統(tǒng)管理端下載打印《2016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對并簽名確認,藝術類考生打印《2016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報考證》,體育類考生打印《2016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報考證》。
考生高考報名步驟圖示如下:
(二)考生登錄高考網上報名系統(tǒng),須根據報考項目選擇對應的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和填報本人基本信息:

1.統(tǒng)考報名入口
普通文史類、理工類考生(含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少年班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