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時間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公示期內,對擬推薦轉設學校有意見者,可向省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反映問題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內容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需簽署真實姓名,并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四川省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門:四川省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
地址:成都市青羊區(qū)陜西街26號 郵政編碼:610041
聯(lián)系電話:028-86113561 工作郵箱:fzgh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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