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03-01 來源:湘潭大學 錄入: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2008年湘潭大學藝術類美術高考錄取原則
也可進入 湘潭大學 招生大全(含歷年招生簡章、錄取線、專業(yè)考題)
錄取規(guī)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
2、按考生所在。▍^(qū))招生部門規(guī)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不設置志愿分數級差。
4、對進檔考生按考生志愿、專業(yè)和文化考試的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擇優(yōu)錄取。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成績=專業(yè)成績×60%×3.75+文化成績×40%。
5、只承認符合國家教育部有關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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