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3-01 來源:江西財經大學 錄入: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2006年江西財經大學藝術類美術高考錄取原則
也可進入 江西財經大學 招生大全(含歷年招生簡章、錄取線、專業(yè)考題)
錄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yè)考試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在當地藝術文化考試規(guī)定分數線的前提下,擇優(yōu)錄取。各省招生計劃分配原則為:
該省藝術招生計劃數=我校藝術類招生總計劃數×該省報考我校專業(yè)考試人數/全國報考我校專業(yè)考試人數
該省合格證發(fā)放數=我校在該省招生計劃數×5
注:部分省份要求考生須同時通過本省聯考才有資格參加錄取,請考生注意本省省級招辦有關文件要求。
( 文章轉載請標明:ms211中國美術高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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